2020年11月30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印度共和国副总统奈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代总理、第一副总理诺维科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议会外交事务秘书阿巴斯、俄罗斯联邦总理米舒斯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里波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诺罗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吉约索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轮值主席卡特林、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2019—2020年轮值主席舒瓦洛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萨利赫、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理戈洛夫琴科、蒙古国副总理索德巴特尔、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贾汉吉里以及会议主办国客人土库曼斯坦副总理兼外长梅列多夫出席会议。
印度共和国副总统奈杜主持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在建设性和务实的气氛中研究了当前国际和地区经济发展形势和前景,讨论了推动符合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利益的经贸和人文合作优先举措。
各代表团团长表示将积极落实2020年11月10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成果,支持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担任2020—2021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热爱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在1945年取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共同胜利,建立了联合国,构建了可靠的国际关系体系,保障了人类和平、安全、稳定发展。在纪念上述历史事件75周年之际,上合组织成员国支持国际社会为应对各类全球挑战,共同探索负责任、包容的解决方案。
考虑到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意见,各方重申,倡议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当前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全方位挑战,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加剧了这一局面。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持续剧烈动荡,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严重阻碍经济全球化进程,金融市场不稳定性加剧,国际贸易面临重重挑战。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制定《2021—2022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地区经济、金融和粮食领域影响的优先措施计划》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背景下,实现全球繁荣与合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由、公开分享医学研究成果,发展适应性强、反应迅速及人性化的卫生系统。为解决因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经济问题,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必须采取新的危机管控方法,强化并完善世界卫生组织等政府间组织职能。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上合组织作为当今国际关系体系中有影响力和负责任的参与者以及开展富有成效合作的有效平台,致力于巩固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权威,维护平等、合作、共同、综合和可持续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应进一步深化合作,支持和共同发展以透明、开放、包容、公正和非歧视为原则,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
各代表团团长主张,亟需通过完善组织谈判、监管及争端解决等关键职能改革世界贸易组织,同时维护其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应切实落实《〈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21—2025年行动计划》和《上合组织2017—2021年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根据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发表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制定地区贸易便利化解决方案。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改善民生、提高民众生活水平是上合组织首要任务之一。应继续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贸易、产能、能源、工业、交通、投资、金融、农业、海关、电信、卫生等共同关心的领域加强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在各国制定及实施数字经济和创新技术应用等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方面广泛交流经验,共同克服成员国技术差距,促进经济增长,提高成员国经济竞争力,营造公正的贸易投资环境。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所做工作。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成员国关于应利用地区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潜力的立场,根据国际法准则,特别是平等、相互尊重和考虑国家利益的原则,在欧亚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协作空间。鉴此,成员国注意到俄罗斯联邦关于在上合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东盟国家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多边机制参与下建立大欧亚伙伴关系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继续深化合作,通过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实现相互投资便利化,发展电子商务并制定相关专项合作计划。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有必要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合作并制定相关文件。
各代表团团长肯定2020年10月28日在印方主持下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第十九次会议成果,包括在消除疫情影响、支持多边贸易体系、开展中小微企业合作、发展农村偏远地区和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上达成的共识。团长们认为,应确保落实本次总理会议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行动计划,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实现上合组织地区持续稳定发展。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加强上合组织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农业数字化、农业高新技术应用方面发挥作用。为此,团长们强调,应继续落实2010年6月11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农业合作协议》和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合作纲要》,支持尽快制定并通过《上合组织成员国智慧农业和农业创新应用合作构想》。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2020年10月21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业部长会议成果,将进一步深化农业领域合作。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就促进偏远地区经济融合发展开展合作必要且迫切,指出落实2020年11月10日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在数字化时代发展偏远和农村地区的合作构想》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就完善《上合组织成员国发展偏远地区最佳案例库(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工作。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业和粮食安全等领域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应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智库合作,根据全球和地区形势发展,研究和综合分析影响上合组织经济合作的各类因素。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2020年8月20日至21日印方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经济智库联盟首次会议,希望经济智库联盟根据2019年11月2日在塔什干批准的《上合组织经济智库联盟章程》,推动就上合组织经济合作问题形成共同立场,确定进一步扩大和深化经济合作的重点方向。
各代表团团长相信,有关专门性会议和工作组是促进上合组织经贸合作的有效手段。团长们注意到印度共和国关于设立创新创业特别工作组、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设立打击经济犯罪机构领导人会议机制、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设立减贫专门工作组的倡议,认为按规定程序对上述建议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在2021年举行减贫国际研讨会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2020年10月27日由印方以视频方式举行的首届上合组织创业论坛,对上合组织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团长们支持在该领域继续开展合作,注意到中方关于举办上合组织成员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积极评价2020年7月22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部长会议成果,包括批准《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新冠肺炎传播的有效措施综述》。鉴于复杂的疫情形势,团长们认为,继续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领域合作主要措施计划(2019—2021年)》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反对将新冠肺炎疫情污名化,将继续致力于保障人民公共卫生福祉,防控传染性及非传染性疾病,应对卫生防疫紧急情况,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打击贩卖假药,发展医疗旅游。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19年12月16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人例行会议及2020年6月17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人磋商成果。
相关代表团团长强调,逐步落实2020年11月10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地区流行病威胁联合行动综合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印度共和国关于建立传统医学专门工作组的倡议,并同意按规定程序研究该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一些国家使用传统医学治疗新冠肺炎的积极经验,支持继续举办上合组织传统医学论坛。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继续深化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合作,强调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合作发展纲要》非常重要,高度评价2020年10月29日应俄罗斯联邦车里雅宾斯克州倡议,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论坛首次会议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在青岛建设中国—上合组织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强调应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门间促进中小微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应继续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领域扩大合作,建设现代交通基础设施,应用先进和高效的交通技术解决方案,发展数字技术、卫星导航和多式联运物流中心。
各代表团团长积极评价2020年10月28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交通部长第八次会议成果,注意到俄罗斯联邦关于研究并按规定程序签署《上合组织在国家间紧急情况下保障交通稳定运行的合作备忘录》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逐步落实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的必要性,积极评价2020年10月12日至13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联委会会议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发展交通领域互联互通战略》草案和建立联合国中亚地区交通通信合作发展中心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加强全球能源安全和保障获得稳定、可持续和现代化能源的重要性,支持在能源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采取措施,提高传统能源、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各类能源的能效和环保程度,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向绿色高能效经济过渡,发展本地区能源基础设施。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制定旨在推广使用现代节能环保清洁技术的《上合组织绿色之带纲要》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明确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扩大在相关国家间使用本币结算的立场,继续研究解决该问题的举措,包括建立特别专家组。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继续就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的问题进行磋商。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财政部长和中央(国家)银行行长会议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通过开展成员国实业界和金融界协作,推动落实上合组织地区经贸、高科技、交通通信基础设施、能源和投资合作项目发挥的积极作用。团长们指出,2020年11月3日至6日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主办的上合组织实业家论坛及2020年11月23日印度主办的上合组织实业家会议,对提高中小微企业多边合作支持措施的有效性、促进中小微企业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团长们注意到2020年10月30日签署的《上合组织银联体关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各成员国经济影响的路线图》《关于扩大上合组织区域本币使用的共同立场》两份文件的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举行上合组织经济论坛,以进一步拓展和密切本地区实业界往来的倡议,愿研究《上合组织经济论坛构想》草案。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应集中精力消除成员国间数字化发展鸿沟导致的经济社会影响,支持深化数字经济互利合作并开展经验交流,支持本着公平竞争原则发展数字技术,反对以任何借口采取歧视性做法,阻碍数字经济和通信技术发展。团长们强调,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数字化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合作的构想》、2020年11月10日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声明》,以及哈方关于建立上合组织科技园区库和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特别工作组框架内进一步开展对话的倡议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信息技术发展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制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呼吁加强科技领域合作,认为应继续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增长点。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开展科技创新与研发项目合作十分迫切。团长们注意到2019年11月21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科技部长会议成果和2020年11月24日至28日印方以视频方式举行的首届上合组织青年科学家会议,支持共同研究在青岛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技术转移中心的问题。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0年9月29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论坛第十五次会议成果,强调进一步发展这一公众和专家咨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2019—2021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落实措施计划》、2019年11月2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城市生态福祉发展规划》和2019年9月27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部长会议成果的重要性。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经验和信息交流,共同保护、维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设立国际冰川保护基金会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制定《上合组织地区生态问题清单》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合作工作组等机制框架内继续积极开展海关领域合作,强调落实2019年11月2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过境系统一体化合作的备忘录》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继续切实落实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注意到2020年9月10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议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为丰富文化联系,共同举办活动,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民心相通,保护本地区文化、历史和自然遗产,有必要在2021年上合组织成立20周年之际由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部及上合组织秘书处研究举办上合组织文化年的具体问题。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2020年11月30日在新德里开幕的上合组织佛教遗产数字展览以及印度共和国关于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美食节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在上合组织峰会框架内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艺术节(音乐会)、“上合组织达人”青年节、上合组织成员国电影电视片展映,以及共同筹备拍摄上合组织成立20周年纪录片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体育对深化各国友好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强调应扎实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间体育领域合作协议》。团长们支持研究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体育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制的可能性。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2022年北京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冬残奥会将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相互理解与和谐。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举行上合组织国家运动会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应扩大媒体合作,强调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媒体合作协议》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落实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深化上合组织教育领域合作,扩大学术科研交流,联合培养高端人才,并开展联合科研工作。团长们强调,继续发展上合组织大学具有重要意义,注意到2020年6月30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大学协调委员会会议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应持续落实2018年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致青年寄语》及其实施纲要,为各国青年接受现代教育、学习和进修以及广泛参与投资兴业和创新项目创造条件。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上合组织青年委员会对实现上述目标具有特殊作用。团长们欢迎2020年10月29日至31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青委会会议成果,特别是会上通过的关于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青委会、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进一步开展志愿活动、深化远程教育协作等决议。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于2021年举行上合组织国家妇女论坛的愿望。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在防灾减灾、联合演习、紧急情况预警信息通报和数据分享、经验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十分重要,积极评价2019年11月8日在新德里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负责人会议及联合演习成果,并支持举行相关活动。
各代表团团长欢迎2020年5月22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部门负责人会议成果,包括会上通过的《2021—2022年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发展纲要〉联合行动计划》,强调落实该纲要有助于帮助和支持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各代表团团长注意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于2021年举行上合组织旅游论坛的愿望。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应推介成员国历史文化遗产,发掘各国城市和地区旅游潜力,欢迎上合组织秘书处举办“上合组织八大奇迹”系列活动,以展示本地区丰富文化资源,为旅游领域合作注入新动力。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落实每年将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一个城市定为“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的倡议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民间外交有助于加强上合组织国家相互理解、扩大人文交流,特别指出中国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和乌兹别克斯坦上合组织民间外交中心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团长们认为,2020年11月10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通过关于在比什凯克市建立上合组织文化一体化中心的决议是加强相关领域合作的重要举措。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在世界范围内发展民族体育和民俗文化运动具有重要意义,包括举办世界游牧民族运动会。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本组织同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特别是经济、人文机构拓展合作,指出签署《上合组织秘书处同欧亚经济委员会谅解备忘录》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批准了《上合组织秘书处为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举行活动和会议情况的报告》和上合组织2021年预算,并就上合组织常设机构的一系列财务和组织问题通过决议。
各代表团团长对印方成功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表示感谢。
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21年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举行。
印度共和国副总统 奈杜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马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吉尔吉斯共和国代总理、第一副总理 诺维科夫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议会外交事务秘书 阿巴斯
俄罗斯联邦总理 米舒斯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拉苏尔佐达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阿里波夫
2020年11月30日
(新华社新德里11月30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0年12月01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