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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简介

在2017年召开的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打造新闻合作联盟”的重要倡议,得到了各国媒体,特别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相关媒体的积极响应。

2019年4月23日,“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首届理事会议成功召开,标志着联盟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进入机制化运行阶段。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会议发来热情洋溢的贺信。会议审议了《“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章程》《“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理事会运行规则》,发表了《“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首届理事会议联合宣言》,讨论了《“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2019-2020年工作计划》。会议期间还举行了“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网站和新闻信息移动端聚合分发平台的上线仪式。

首届理事会由来自25个国家的40家媒体共同组成。人民日报社担任理事长单位,负责召集理事会议和工作协调会议,沟通协调、督促落实联盟重大工作事项等;联盟秘书处设在人民日报社,负责联盟日常运转、理事会决策执行等工作。

成立以来,联盟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互助互利、自主自愿的原则,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宗旨,多措并举,加强成员间沟通交流和业务合作,同心聚力,共同讲好“一带一路”故事。具体工作包括:建立联盟网站和新闻信息移动端聚合分发平台,发布共建“一带一路”相关新闻;举办短期访学班,组织联盟成员单位的编辑、记者开展联合采访;开展论坛会议、专题培训等媒体交流活动;评选国际传播“丝路奖”,鼓励和引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闻媒体机构互学互鉴、汇聚力量,共同讲述“一带一路”故事,共同传播“一带一路”声音,共同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联盟成员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展新闻信息合作;建立新闻信息聚合分发机制,在重要时间节点提供专题新闻推送服务;等等。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联盟秘书处面向成员单位发出六种语言版本的《共筑抗疫防线,共建健康丝路》公开信,倡议团结协作、客观发声,助推科学抗疫,得到了联盟成员单位的积极响应。

2022年12月19日,联盟第二届理事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23个国家的38家理事单位代表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参加会议。会上,理事长单位人民日报社作首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理事会运行规则》(修订版),新增了理事单位,各理事单位代表围绕如何更好发挥“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作用、促进人文交流和民心相通发表意见建议。联盟第二届理事会由27个国家的42家媒体共同组成。

首届国际传播“丝路奖”共征得来自全球80个国家和地区的4485个作品和对象参评,经过学术委员会初评、评审委员会复评,在第二届理事会议上进行了终评。《哈萨克斯坦与“一带一路”倡议:路向何方》等19件作品获奖,巴基斯坦“丝路之友”俱乐部负责人、巴中学会主席穆沙希德·侯赛因·赛义德获得特殊贡献奖。国际传播“丝路奖”的专业性、权威性得到联盟成员单位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联盟影响力聚合力持续提升,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框架下重要的媒体合作平台。截至2024年1月,已有来自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大洋洲共109个国家的243家媒体加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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